颐青軒体育运动中心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轮滑运动协会
二、支持单位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赛伽(北京)国际赛事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北京国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沐隆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高移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奥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23 年 7 月 8 日(星期六)
地点:南海子体育休闲产业园(GAME+速度轮滑百米标准场)
六、比赛项目及年龄分组
速度轮滑:A 和 B 类。
每人限报同类两项。所有组别均分男、女组。年龄分组以身份证信息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速度轮滑 A 类:
速滑组:
(一)少年甲组: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500 米计时赛;
(二)少年乙组: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500 米计时赛;
(三)少年丙组: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500 米计时赛;
(四)少年丁组: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500 米计时赛;
(五)少儿甲组: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500 米计时赛;
(六)少儿乙组: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
(七)少儿丙组: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100 米计时赛、200 米计时赛。
速度轮滑 B 类:
休闲组:
(一)休闲甲组: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单圈计时赛、双圈计时赛;
(二)休闲乙组: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单圈计时赛、双圈计时赛;
(三)休闲丙组: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出生。单圈计时赛、双圈计时赛;
(四)休闲丁组: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单圈计时赛、双圈计时赛。
七、竞赛办法
参照执行《2013 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八、参赛报名与要求
(一)报名:
1、以俱乐部或学校报名,每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1 名。
2、各参赛队将报名表(附件 1 和附件 2)及资料发至报名邮箱:dxlunhuaxiehui@163.com;报名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8811728893。
3、不接受个人报名。
4、各参赛单位报名后联系缴费联系人:吴老师,支付运动员竞赛技术服务费,按照队伍统一缴纳并在备注中写明队伍名称。联系电话:18811728893。
5、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22:00。
6、每位参赛运动员竞赛技术服务费 180 元,比赛现场不接受报名和缴费。
7、各参赛队参赛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8、7 月 5 日报到并开联席会议。参加人员:组委会、各领队、教练和裁判长。地点:南海子体育休闲产业园绿茵国际。报到时各领队教练需提交相关材料,并领取参赛资料。
(二)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1、赛事服务费缴费证明(缴费截图和备注队伍名称)。
2、《个人参赛志愿书》(见附件 3),未满 18 岁需监护人亲笔签字;
3、参赛队员的二代身份证(两面一页)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4、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单;(每位运动员按上述 2、3、4 顺序提交)
5、资料不全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比赛录取和奖励办法
1、设个人单项奖、团体奖。
2、单项奖项:按照男、女获得各组各单项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奖品。
3、俱乐部团体奖项:团体获得一至三名的俱乐部颁发奖杯,获得四至六名的俱乐部颁发证书。团体单项前八名对应的积分为依次按 9、7、6、 5、4、3、2、1 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按各单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 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4、以报名缴费为准,不足 8 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不足 3 人的项目取消。
十、裁判与仲裁
(一)本次比赛裁判由组委会选派。
(二)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三)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比赛前 30 分钟向裁判长提出。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首先向裁判长提出申诉,申诉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或宣布比赛名次后 15 分钟内提出。每次申诉由领队以书面形式且持身份证及 1000 元现金申诉费提交。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需要另外提交 1000 元复议费。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结果送达领队。
(四)裁判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违规、违纪
1、各参赛单位参赛过程中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罚,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取消所有成绩。
2、在比赛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十二、提醒事项
1、参加体育比赛有受伤的可能性,大会组委会不支付参赛人员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交通等任何费用。
2、每名参赛运动员均须签订《个人参赛志愿书》(附件 3)。
3、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4、器材要求:
⑴、速度轮滑 A 类:(速滑组)
速滑鞋或速滑训练鞋或其它轮滑鞋身安装速滑鞋刀架,轮滑鞋最长不得超过 50CM、每只鞋最多不能超过 5 个轮子,轮子最大直径不超过 110MM。;
⑵、速度轮滑 B 类:(休闲组)
轮子直径小于 80MM,轮滑鞋刀架长度(即刀架上安装轮子的第一个孔径中心至最后一个孔径中心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 260MM。
5、所有参赛运动员需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需戴头盔、护膝、护肘和护掌。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装备参赛。
6、要求各队统一服装参赛,长袖短袖均可。
7、参赛运动员须按照轮滑规则要求头盔佩带号码贴和号码薄参赛,未佩戴者禁止参赛。
8、参赛运动员须具备参与对应项目的身体健康条件。患有心肌炎、严重心律不齐及其他
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严重低血糖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人员不得参赛。
9、运动员禁用违禁药品。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如需赛事合作请来信:吴李磊 1881172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