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青軒体育运动中心

大兴区首届青少年学生体育大会(跆拳道比赛)俱乐部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23年6月3日、4日
二、竞赛地点:大兴区第一中学体育馆
三、组别设置:
1、竞赛组别: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竞赛级别:
男子甲组:45、48、51、55、59、63、68、73公斤级
女子甲组:42、44、46、49、52、55、59、63公斤级
男子乙组:41、44、47、51、55、59、64、69公斤级
女子乙组:38、40、42、45、48、51、55、59公斤级
男子丙组:36、39、42、46、50、54、59、64公斤级
女子丙组:33、35、37、40、43、46、50、54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组别必须与当前身份证年龄和等级一致,不得越级、越组参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均由相关保险处理,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参赛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已注册运动员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并代表大兴区完成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
(三)未注册运动员需符合北京市户籍或符合特殊规定的北京市集体户籍以及非北京户籍,在北京就读,并完成北京市学籍登记并未注册在其他区的运动员。
(四)需具有经本市区级以上医务部门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五)需完成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并通过相关考试,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六)具体规定如下:
1、运动员代表资格以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2、区体育局负责对各单位报名参加大兴区青少年学生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凡注册手续不全,个人信息有误,无学籍证明资料的运动员或受停止比赛处分尚未期满的运动员,均不得报名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大兴区首届青少年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四)比赛进行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五)运动员须穿白色道服参赛,比赛使用电子护具,参赛运动员自备护腿、护臂、护裆、护齿、护手,头盔、护甲及电子脚套由大会提供。
(六)各级别报名人数不足2人将向上合并,合并后扔不满3人将进行调整。
七、称重
(一)比赛当天称重,地点另行通知;
(二)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学籍卡以及带照片的参赛证参加称重,否则不予称重;
(三)体重级别精准到小数点后1位,浮动0.5公斤,为保护青少年运动员的隐私,必须穿着内衣称重,可以抵消体重100克;
(四)称重各个环节须由仲裁和裁判员共同执行。教练员可以提出监称要求(如提出,则必须全程监称);
(五)称重结果由仲裁、裁判员、运动员以及监称的教练员(如提出监称要求)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更改。称重结束后,不接受任何运动员复称要求。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级别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递减1名录取颁发证书;
(二)各级别比赛获得前8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三)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竞赛组织奖”。
九、报名办法
现场提交材料
1、运动员身份证和学籍卡复印件;
2、电子版报名表发送邮箱 ;
3、下载并打印报名表《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
4、下载安全责任说明书。参赛运动员监护人须在比赛安全责任说明书上签字 ,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见《附件 1》;
5、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健康证明;
6、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7、递交材料时间:2023年 5月17日前;
8、材料递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桥路富力盛悦居3号楼1607。
十、竞赛分组信息核对
(一) 如有参赛信息填写有误,请用邮件形式于 5 月 22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l_698@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二)凡属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错报、漏报、补报或弃赛,在报名截止后,大会一律不予更改。
十一、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申诉
(一)比赛中,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成绩。
(二)有争议,由参赛单位教练持本人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在 本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书面申诉必须由领队签字。
十二、裁判员:比赛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 公 室:曹 磊:13521809127